在現今男女關係開放的社會風氣下,外遇常是脆弱婚姻的終止原因。它常常是在不經意的狀況下發生,受到傷害的總是弱勢的那一方。外遇常常造成許多無可挽回的遺憾,也衍生許多的社會問題。外遇基本上是比較難預防的。通常只能事後補救。外遇蒐證讓弱勢的一方及早掌控狀況,取得先機。並思考如何取得最大的保障(在婚姻關係上、子女監護上、財產分配上、贍養扶養上...等的權益)。
外遇的發生是有跡象可尋的,徵兆如下:
1.異於常態的詭異行為(如不接聽電話、改用簡訊,借故不歸或夜歸、應酬…等);
2.房事次數無故減少,甚至於拒絕;
3.常借故吵架,甚至於動粗,表現出異常的情緒反應;
4.出現不明的禮物,或穿著習慣改變;
5.不明的開銷或花費增多;
6.聽到一些傳聞;
7.出現異於平常的味道(香皂味道或香水味);
8.突然變得愛漂亮,更注意體態的變化(如刻意減肥);
9.不再聊一些私密的事,不再用暱稱;
10.突然變的容易妥協,不讓你察覺到異樣;
11.做愛姿勢或性癖好改變(和以往不同);
12.突然不再在意你在外面的所作所為;
13.沒事獻殷勤,降低你的疑慮;
若你發現配偶出現以上情況,也許只是其中一部份,就可能是外遇了。不要沉默、忍耐、漠視,而讓外遇的情況一發不可收拾,終至無可挽回。透過蒐證、了解事實真相,才能確切的找出自保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