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前台中市經發處處長黃晴曉
台中市府前經發處處長黃晴曉遭設局偷拍案,花錢委託徵信社偷拍的「主嫌」吳金達已經到案說明。檢方迅速以「有串供之虞」聲請羈押獲准。顯示檢方認為有幕後的主謀。據聞,吳金達聲稱自己多次在會議中和黃晴曉有所接觸,因為黃晴曉在開會時口氣不好而懷恨,故委託徵信社設局作為報復。但是,現調為參議的黃晴曉表示,他在跟鄉林的交涉過程中,並未跟吳金達有接觸過。兩人的說法顯有矛盾。
據聞,檢方認為吳金達有與李姓、洪姓兩名證人對質的必要,且偷拍母帶尚未查扣,才以有串證、湮滅證據之虞將吳羈押。檢方不願證實李姓、洪姓證人的身分,但極有可能就是突破案情的關鍵,近日內將安排三人對質。
另外,吳金達沒有前科。到案後心情還算平靜。他說這些天居無定所,知道自己闖禍了就跑。他很後悔,這幾天都睡在車上,冷靜思考。吳金達說,他取得徵信社交付的偷拍光碟後,製成爆料光碟,自己蒙面前往中天電視台投送光碟。不過,檢方比對監視畫面,發現投送光碟的男子,體型與吳金達並不完全相像,對吳的說詞持保留態度。得知檢察官聲押及法院裁准,表情有點落寞但情緒平穩。
檢方表示,吳金達到案說的內容,只作為辦案參考之一。據說,他在檢方偵訊及聲押庭上,對同一問題的答案,竟出現一字不漏的「背書」情形,顯示有「背」而來。
他說自己是鄉林建設會展中心專案經理,平常與黃晴曉有業務接觸,可是怎麼申請都不過,而且對方常常出言不遜,才會委託徵信社設局偷拍報復。沒有人指示他,委託國華徵信社偷拍的一百三十萬元是自己的,平常就放在家裡。但檢方查出,吳金達本身的銀行存款都不足一百卅萬元,卻在家中存放鉅款,並不合理。正調閱相關帳戶資金進出資料,並比對公司帳冊,若證據充分,不排除傳喚鄉林董事長賴正鎰到案說明。
對吳說法,黃晴曉否認他有跟吳金達接觸過。並且說,公務員依法辦事、秉公處理,有錯嗎?如果因他口氣不好,就要被設局陷害,教全國公務員以後如何任事。
他說他和吳金達無冤無仇,台中會展中心BOT案開會時都是鄉林董事長賴正鎰帶隊,吳金達沒有說話的餘地,他的角色就像建設處的承辦人。他不相信以這樣層級會做出設局偷拍,而且長官都不知道。
另外,日前黃晴曉收到冥紙和符紙,憂心自己的安全和家人的安全。已向警方報案,不排除申請警方保護。他也把壽險投保額度從原來的一千萬元提高到二千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