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檢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海外秘賬案,已經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及其胞兄吳景茂列為洗錢案的被告,同時,吳景茂已被依行政處分,先行限制出境,定於18日傳喚到案。據瞭解,辦案人員經初步稽查,發現吳景茂帳戶的資金與陳水扁競選帳戶的資金「兜不攏」(不符),內情恐不單純。
《中國時報》報導,扁秘賬案本來是由機要費的案號進行偵查,但就在陳水扁承認錢匯海外,同時吳淑珍坦承操盤,並利用胞兄吳景茂的島外帳戶匯款後,特偵組決定另外簽分「特他
」字案,將操盤的吳淑珍及提供帳戶的吳景茂列為被告。
據悉,辦案人員勾稽吳景茂帳戶與陳水扁持有的四個競選帳戶資金,發現出入頗大,吳帳戶內的資金大過扁競選帳戶金額,不過因競選帳戶的資金流動十分複雜,辦案人員不排除在扁名下以外,還有其他
「口袋」收受選舉相關的資金或見不得光的錢。
由於陳水扁連續幾次競選的大帳房,都是
台灣中鋼董事長林文淵。檢方認為扁競選資金的流動,林文淵應該很清楚,因此決定近日內傳林文淵到案說明。
此外,吳淑珍日前在寓所接受檢察官訪談時,除了強調錢都是自己家裏的,沒有貪錢外,對於資金來源並沒有清楚交代。由於吳淑珍在說明時表示,吳景茂帳戶的資金最大來源是選
舉結餘款,特偵組辦案人員除了今天傳訊吳景茂外,也將在近日內傳喚扁競選時的大帳房、
台灣中鋼董事長林文淵,及吳景茂的理財專員,厘清金流的案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