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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檢察署昨天與陳水扁辦公室連系,確認陳水扁的行程後發出傳票,要求他到案說明國務機要費案;這將是卸任
總統以被告身分被司法機關傳喚的首例。
據媒體報導,至於陳水扁如果不到案,檢方後續如何處置?特偵組表示,相信陳水扁會尊重司法,暫時不考慮他不到案的可能性。
特偵組表示,為避免陳水扁有其他行程,因此先與他敲定可應訊時間,再將被告傳票正式送達,並注明可由律師陪同應訊。至於傳訊的時間,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,拒絕透露。
據瞭解,特偵組對國務機要費案採取「集體辦案」的模式,屆時可能由數位檢察官一起召開偵查庭,對陳水扁進行偵訊。
據報導,總統府授權司法單位使用國務機要費機密卷證,但檢方仍嫌不足,迫使馬英九親上火線,核定註銷絕對機密,府方人士對此頗為感冒。府方人士昨天把矛頭指向檢察總長陳聰明,直指陳聰明
「太過政治」。
陳聰明表示,特偵組發函希望總統府解密或降密,是內部檢察官共同討論的結果,不是他一個人的意見。
總統府核心人士認為,若陳聰明有決心要辦案,縱使府方只是「同意使用
」,仍然可以辦得下去。瞭解解密過程的藍軍人士說得更白,檢方去函總統府,以絕對機密不能複製為由要求解密,根本是逃避責任、拖延時間;他指出,檢方只要以院檢平臺向法院調卷取得正本,問題即可迎刃而解。
另一名府方幕僚形容,陳水扁用盡各種方法取巧,就是采「拖」字訣;但陳聰明配合演出,
「等於把五百障礙賽,變成五千障礙賽」。幕僚批評,新政府要「除弊」,檢察系統卻有動不起來的感覺,這中間一定有問題。
陳水扁擬請求法院秘密審理機要費案
簡評:
府方和藍營對陳聰明的批評有失公允。陳聰明依法請求解密是人之常情。而總統府要解密乃舉手之勞。不應把解密的政治風險和法律責任推給檢察體系和小官陳聰明。借他人之膊來承受己之重擔,實在不像話。 |